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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达成的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19-07-31   作者:沛县知名律师    阅读

黄某与同村的贾某就购买贾某的旧小卡车达成了口头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贾某以3800元的价格将小卡车卖给黄某,黄某在交款后三日内将小卡车开回自家。黄某交款以后去贾某家开小卡车时,贾某以价格太低、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让黄某把小卡车开走。

那么,黄某与贾某之间的口头协议有效吗?下面沛县知名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也是合同的一种,除法律所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以外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为有效合同。但由于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凭证,很容易产生纠纷,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很多时候会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根据本案的案情,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的情形,应认定为合同生效,所以贾某应该把小卡车交付给黄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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