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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一段畸形感情引发的悲剧

【案情简介】

201210月,万物收获的季节,四川来沛县务工多年的孙某却收获了一枚人生的苦果。一段情感纠葛,把孙某原本幸福的家庭推向了风口浪尖,好在她向律师中心求助,及时挽救了陷入绝境的家庭。

孙某是一位年轻的妈妈,与跑运输的丈夫已在沛县居住多年,两人有个七岁的儿子。孙某夫妻俩与打工认识的四川老乡邓某一家共同生活在一个大院里,两个家庭在同一屋檐下倒也相处得其乐融融。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因与单位的员工王某发生了感情纠葛,长期纠缠不清,事情暴露后,王某被孙某的丈夫和大哥殴打致伤,为此,性格孤僻的王某怀恨在心,竟产生了投毒报复孙某及其家人的极端想法。201210月月底的一天,王某将从网上购买的亚硝酸铊投进了孙某家灶台上的调味袋内,殊不知这是孙某与邓某两家共用的灶台,孙、邓两家共计十一口人,其中包括数位年幼的孩童。误食后,大家产生了乏力”“下肢疼痛”“脱发”“便秘”等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经沛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诊断,未能查到是何原因所致。因无法查明病因,孙某、邓某等十一名受害人立即转入了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诊断为急性铊中毒。“铊是何物?孙某、邓某等受害人一无所知。他们边仔细地看着医院的诊断报告,边认真地听着医生的讲解,之后受害人才知道:“铊”是一种重金属毒素,人在铊中毒后会极度痛苦,严重时甚至能致人死亡。

因受害人中毒后需回乡医院治疗,因此他们都向沛县的工作单位提出了辞职,没有了收入来源,后续治疗费成了很大的难题,进行维权在经济上和法律上也就更力不从心了。投毒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由于案情重大、特殊,引起了江苏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相关领导当即作出批示,要求无锡、沛县委市政府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职能的沛县律师中心当仁不让地挑起了上级部门交给的重任。履行律师审核手续后,中心作出了同意给予孙某、邓某等十一名受害人关于民事赔偿提供律师的决定。随后,中心认真探讨、研究对策,制订律师处理方案。考虑到案情重大、复杂,受害人数众多,中心指派了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的季啸宇和江苏江民律师事务所的蔡炯两位律师共同办理此案。同时,中心落实了“重大案跟踪”机制,指定中心专人对该案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保证律师案件的质量。两位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深知责任重大,第一时间就与孙某等十一位受害人取得联系、及时会面,详细了解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同时着手收集、整理案件的证据材料。

两位承办律师充分听取了受害人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并向受害人进行了法律解释,便着手梳理受害人手头现有的证据材料。他们发现,成年受害人所务工的单位管理不规范,均未与受害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受害人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证明的欠缺会直接导致主要赔偿项目误工费无法得到法院支持。为此,两位承办律师分头行动,与各个受害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并予以取证。在律师律师的努力下,用人单位最终均同意补签劳动合同,并提供各受害人的工资发放清单及银行打款凭证。为进一步获取医院方的第一手诊断治疗材料,承办律师不辞辛劳,前往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调取相关医疗材料,并听取诊断医生对铊中毒症状知识的专业讲解。取得上述关键证据后,两位承办律师随即到沛县人民法院查阅王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并具状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与主审法官全面交流案情和民事赔偿诉求事宜后,两位承办律师意识到,由于十一位受害人中毒程度不同如果受害人全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两个受害家庭根本无力承担3万余元的鉴定费用。并且现阶段没有出台类似重金属中毒的评定伤残标准,即便申请了,鉴定也存在技术障碍。为此,两位承办律师数次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阐述个别受害人的特殊情况。为维护每一个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同意由具有二十多年工作经验的资深法医就各受害人治疗后的实际情况作出鉴定结论,避免加重受害人的经济负担,但这需要所有受害人的一致同意。争取到法院的全力配合后,两位承办律师马不停蹄地组织所有受害人会面,向受害人充分解释利害关系,逐步打消了受害人对该方案鉴定结果公平性的质疑。此时法院已安排好对王某投放危险物质罪刑事案件开庭日期,时间紧迫,两位承办律师又连夜整理所有受害人的病例资料,以配合法医的鉴定审查工作。连续奋战几日后,他们终于让法医在开庭前顺利作出了鉴定结论,为进一步根据每一个受害人的受伤害程度计算赔偿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2013828,沛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开庭审理,由于案情错综复杂,受害人数众多,控辩双方交锋激烈,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最终被告人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及其家属表明,由于王某的父亲已瘫痪在床十余年,常年需要费用寻医用药,在王某涉嫌犯罪后,全家仅靠在外打零工的王某的母亲赚得的微薄工钱来供养家用,根本就没有完全的民事赔偿能力,但鉴于十一名受害人遭受的不同程度的损失,愿意象征性地弥补受害人的部分损失。面对此进退两难的境遇,两位承办律师尽量做被告人家属和受害人的工作。受害人一方认为,对方的赔偿态度不够积极,一度情绪激动。为了缓和双方情绪,避免激化矛盾,承办律师建议法院先行结束庭审程序另定日期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2013830,法院组织原告和被告双方再次调解王某家属及其辩护人提出:正因为孙某丈夫及大哥殴打王某,导致王某怀恨在心,王某才会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受害人对本案的案发存在过错责任,应当相应减轻认定王某的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受害人民事赔偿请求中的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两位承办律师沉着应对,他们认为:虽然部分受害人确实实施了殴打行为,但系王某纠缠孙某在先,即王某有过错在先,另外王某被殴打后,没有依法维权,而是采取投毒的报复行径,致使十余人中毒受伤,其中还有数名年幼的孩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存在精神抚慰金,但综合实际案情来看,王某的投毒行为使得受害人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况且受害人中还有无辜的未成年人,这次的中毒事件对他们幼小的身心造成了终生难以磨灭的创伤,于情于理都应当给予受害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两位承办律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心细致地与被告人家属反复沟通,阐明了民事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对被告人从轻量刑的重要性。最终,在法官和两位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被告人及其家属同意尽力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由被告人赔偿十一位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各受害人也当庭对王某的罪行表示谅解。

庭审结束后,孙某、邓某等十一位受害人拿到了王某家属交付的16万余元的赔偿款。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受害人都非常激动,说:“谢谢律师,要不是律师,我们哭诉无门。律师真是困难群众的保护神。律师了不起啊。”

 

【案例点评】

该案是一起因畸形感情引起纠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由于王某使用重金属毒素“铊”来进行投毒,致老老少少十一人受害,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引起了党和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面对各种社会压力,沛县律师中心勇挑重担,指派了两位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强和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律师承办该案同时,中心启动“重大案跟踪”机制,指定专人对该案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全程跟踪。律师律师在介入该案后不畏艰辛,不厌其烦,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经冠多方核实案情,奔波于多地调查取证,最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由于对方家庭经济拮据,眼看辛苦了多日的事又要“黄”了,两位律师律师又反复沟通,费尽了口舌,最后好不容易达成了赔偿协议,让受害人拿到了赔偿款,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了负面影响,让受害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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